2012年8月22日 星期三

不捨

其實今天有一點無奈,為什麼了?今天我媽決定要把我外國部車賣了。我知道因為法律上(無錯法律上而已)車是屬於我的資產,要我簽名才能賣。有點感覺自己把自己的車親手賣比人的感覺。過去3年車都是我一個人開。其實我是一個幾喜歡開車的人,特別是BMW的手感。但最令我捨不得的不是車本身的性能或者其他;是因為這 "馬" (無錯我叫佢做我隻馬)陪我度過了很多時光,可以說是我最自由最青春的時光。也有很多很多跟不同的人(和某人)的回憶。你比我選如果我在加國我會繼續開下去吧。但畢竟回來了,不賣出去都系depreciate,所以算啦。我覺得我不捨不是我的車吧,是那些被遺忘的時光吧,還有那些還沒被遺忘的人。開始懷念一個人飚車的日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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